安徽(合肥)侨梦苑支持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十项政策 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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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更好地汇聚侨资侨智资源,搭建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平台,奋力推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建设,安徽(合肥)侨梦苑专门制订并实施《支持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十项政策》。 第一条 鼓励华侨华人创新创业,经审定的高新技术项目,给予企业10-2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;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,占股不低于20%的,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 第二条 按双向约束原则,侨资企业租用管委会直属企业参与投资的生产研发用房,3 年内按实际租用面积给予100%租金补贴,并根据企业对高新区财力贡献,另行给予高成长奖励。 第三条 按照双向约束原则,侨资企业开办国际化公共服务平台,按年营业收入10%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。侨资企业从事集成电路设计,给予光罩、流片、购买第三方IP等费用30%补贴,补贴总额每年不超过500万元;企业设立集成电路独立法人或研发机构,总投资5000万元达以上的,按实际到位资金的5%予以补贴,最高不超过500万元。 第四条 鼓励知名机构在侨梦苑建设科技创新孵化载体,按照双向约束原则,对场所装修改造费用给予50%的一次性补贴,最高不超过400万元;年实际运营费用按照10%给予补贴,每年不超过30万元补贴,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。 第五条 设立"侨创贷"、"侨融贷"等金融服务产品,提供侨资企业融资绿色通道,侨资企业最高可享受基准利率50%贴息,最快7天放款。 第六条 鼓励侨资企业创新发展,侨资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(PCT)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,每进入一个国家或地区补贴5 万元;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,每件补贴 3 万元;获得国内发明专利证书,每件补贴 0.8 万元;拥有有效发明专利 20 件以上且有效期 4年及以上的,专利年费补贴25%;区级高价值专利,每件奖励10 万元。 第七条 侨资企业高层次人才在合肥市暂无自有住房的,可享有购房补贴、租房补贴,或"人才公寓"优先入住资格。在合肥市购买住房,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;租用住房,每月最高给予2500元租房补贴,租住人才公寓,给予全额租房补贴,补贴期限最长3年。 第八条 在侨资企业工作且符合急需紧缺目录的博士、全日制硕士、"双一流"高校本科毕业生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,每月分别给予 3000 元、2000 元生活补贴;新落户且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、35 岁以下硕士、35 岁以下且毕业 3 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大专、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,每人每年分别给予 2 万元、1.5 万元、1 万元和 0.6 万元的租房补贴,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。 第九条 侨资企业从区外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年薪 50万元以上的人才,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,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,给予10 万元/人的一次性奖励。 第十条 提供侨资企业高层次人才"一站式"服务,协助办理常住户口调动手续,推荐配偶就业;子女义务教育,优先安排区内公办学校就读;每年开展外出休假疗养活动,组织参加一次不超过2000元/人的健康体检,提供医疗服务绿色通道;子女就读国际学校的,每名子女每个学年给予1万元补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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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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